有个开发商到了钦州去拿地, 这个事儿被喊停了, 苦等了好长一段时间没有拿到补偿, 中间政府部门还讲了“很快就会解决”以及“没有什么障碍”这些话说辞, 可是结果反而又拖延了五年的光景, 一直到二零二六年九月十四日这天,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做了终审的裁定才算定案, 不过当事人说, 现在还在等着去打下一场官司。

在二零〇七年的时候, 孙福通过广西招商引资的渠道来到了钦州这个地方, 并且在那儿创立了红树林公司。到了二零〇八年的初期, 这家公司通过竞标的方式拿到了位于钦州港区的一笔土地使用权。然而到了二〇〇九年的九月, 市规划委用答复的形式叫停了这一个整体的项目情况, 那块地也就一直搁置在那儿没有动。

公元二零一二年九月, 钦州市政府下发了一份批复, 这份批复里决定使用货币补偿的方式收回该土地, 并且还在文件中明确写明了具体的付款时间以及相关的违约条款。同时, 市审计局经过评估后认定, 总的补偿金额大约为两万四千八百万元人民币。
孙福当时主观上认为这件事情应该已经办理完结了, 不料结果在短短几天之后, 该方案在土地审核会议上并未获得通过。这一事件由此再次陷入停滞状态, 导致问题没能得到彻底解决。
从2009年一直到2017年这段时间里面, 钦州市国土局向市政府、住建委以及市委督查室提交处置方案这个事, 一共进行了至少16次, 可是结果呢, 就没有一个方案能真正解决掉问题。因为这个项目停建的时间长达17年之久, 所以当地的领导换了一茬之后又有一茬, 但是孙福这帮人始终没有拿到过一分钱的补偿款。
在2021年这个时间节点上, 当时担任自然资源局局长之职的王廷智, 曾经对外公开表示过这样的话, 那就是市委书记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 并且致力于去争取通过土地置换的方式来达成解决的目标。 同时, 市政府的一位副秘书长也向外界传达了这样的看法, 他们认为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障碍并不大, 而且在将近几个月这段相对较短的时间内, 相关问题有望获得圆满的解决。 然而, 孙福后续提及的情况却与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指出时间又过去了整整五年之久, 但是钦州市方面至今为止并没有拿拿出任何具有实质性意义的解决方案来应对这一局面。
在2018年这一年的时间节点上, 红树林公司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对于这一诉讼行为, 广西高院经过审查后认为, 该事项本质上属于政府管理土地的行政行为。因此, 该项争议应当被归类到行政诉讼的范围之内。
到了2020年9月这一时间点,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裁定并予以确认。该裁定明确指出, 针对因规划调整而收回出让土地所引发的补偿纠纷问题, 当事人必须遵循行政诉讼的程序进行解决。
在2022年4月的时候,这家公司提起了行政诉讼这件事情, 但是到了后来, 钦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第一审并且做出了驳回的决定, 他们认为这个案件不属于行政审判的范围。
紧接着时间来到了2024年4月,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之前的第一审裁定, 指令要继续进行审理工作。最终在2025年8月的这次重新判决中, 钦州法院要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必须要在这半年之内做出关于补偿的具体决定。
2026年9月14日, 广西高院做出了终审认定, 该案的案由定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 这一认定纠正了一审那种说土地已经收回的错误说法, 法院明确指出了自然资源局是法定主体, 这个主体负责承担收回和补偿的责任, 市政府则负责进行审批, 这两个部分缺一不可, 二者必须同时具备。
法院作出的判决明确要求进行行政处理决定, 具体是由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在六个月的时间范围内, 针对收回土地使用权以及相关的补偿事项一同进行处理, 同时钦州市政府需要在六个月内对此项工作完成审批流程,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在这里着重突出了需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这一目标, 旨在避免出现程序空转的现象。
红树林公司的负责人对这项判决结果表现出了不满意的态度。他声称, 时间已经过去了十七年之久, 在此期间进行了长期且频繁的法律诉讼活动, 但是目前的状况依然是处于等待政府方面作出补偿决定这样的阶段当中。
由于关于补偿的具体标准还没有被确定下来, 同时违约金的数额也没有进行计算和核算, 因此在后续的流程里面, 极有可能会再次引发其他的官司纠纷, 至于究竟还需要继续无休止地等待多少年的时间和经历, 他表示完全无法得知确切的答案。
法院作出的判决给出了半年的履行期限, 但是具体需要补办多少内容、应该如何进行补办, 这些事项仍然必须依照行政处理的法定程序来执行。假如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作出决定, 那么该公司就需要另行提起行政诉讼。
经历了长达十七年及数年多的诉讼过程, 这家民营企业的资金链早就已经被拖垮了, 所付出的等待代价远远不止那两亿四千八百万元人民币那么简单。

这个案子揭示了一个一直存在的老问题, 那就是地方政府通过调整规划来收回已经出让的土地, 但是补偿的问题却年年都在那里拖着没有解决。
经历了16次的方案讨论都没有结果, 也经过了多次公开的表态承诺但没有兑现, 这说明它们内部的协调机制是出了问题的。虽然法院介入了成为了最后的一步, 但具体的执行还是得看地方政府的自觉程度。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里面特别讲了一句话, 那就是促进民营企业继续发展、健康发展和高质量的发展, 这句话的分量真的很重。这对于全国范围内其他类似的案件来说, 也算是一个很好的榜样。
你就想一想, 半年的时间够不够让政府把应该给的赔偿金真正落到实处? 欢迎你在评论区里说清楚你自己的意见, 也不要忘记点击点赞按钮, 然后把这条信息分享给你身边那些关心土地纠纷问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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